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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根据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湖北融易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已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已经审理终结。
作为原告的湖北融易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案中指控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分润的行为。这起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关于双方之间服务合同纠纷的细节以及中汇支付作为被告的拖欠分润问题。
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表明,法庭认定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分润款项的行为,并判决中汇支付支付相应的拖欠分润金额,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意味着中汇支付成为了被告,并在此案中败诉。
该案的审理终结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湖北融易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言,这一判决肯定了他们维权努力的成果,并为类似纠纷案件树立了明确的法律界限。对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而言,此案中的败诉可能对其声誉和信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引起业界的关注。